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三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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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估算投资1368.72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略)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规划发(略)。新建蓄水池1座,设计容积9.9万立方米。输水管道设计流量0.33立方米每秒。

2.3 建设内容:1.引水工程。新建斗口1座,引水渠138米。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1套。2.蓄水工程。新建容积9.9万方蓄水池1座,容积梯形断面,池深6.5米,内坡比1:3.0。护坡采用砼框格内填卵石结构,厚0.3米,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坡脚采用现浇砼结构,宽0.8米,深0.6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6米厚壤土、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池顶四周设碎石路面和围栏。新建控制阀井1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套。基础采用素土翻夯处理。3.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3.39公里,采用DN600毫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PCP管)。新建放空检修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路涵16座,穿渠建筑物28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现对该项目三标(略)。

三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略)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略),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略)(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略)。

4.5 其它:(1)本次招投(略),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

准。

5.投标保(略)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00分,地点为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略)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略)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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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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