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等单位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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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略)(以下简称“(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7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合同包1((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略),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提供(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提供(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参加投标的证明资料;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进行审查。

(8)本项目(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至 (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略)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 (略)09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略),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略))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略),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略)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略)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请供应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注册登记加入**省政府采购库。

(七)、标的所属行业:(略)

(八)、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九)、落实的(略)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略));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略)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略));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

(11)**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省(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

(18)《**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略))

(20)《**省(略)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雁塔区**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141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