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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略) | **县下各镇溪上村综合楼 | ||
招 标 人 | **县下各镇溪上村股份经济**社 | 联系方式 | 项良(略) |
招标代理 | **巨昇工(略) | 联系方式 | 余先生(略) |
公示时间 | (略) | ||
意见建议 反馈渠道 | (略)@qq.com\(略) | ||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未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将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而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行负责。 3、如有恶意干扰招投标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管理部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4年5月 14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