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信息化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一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信息化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一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神农大道西与酒城大道北****商务中心4号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贰仟元整(¥87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主动安全监管系统

品牌:天懋

规格型号:NBMS-M02

数量:1套

单价:392000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永武 梁高 陈丽华 方柏峰 李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4月23日

3.开标日期:2024年5月14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省****公司开标一览表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5月2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09。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魏武大道686号

联系方式:055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455****中心5楼F519

联系方式:0558-****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07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5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pdf下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