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任楼湖采煤沉陷区水域管理优化方案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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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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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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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任楼湖采煤沉陷区水域管理优化方案论证报告编(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任楼湖采煤沉陷区水域管理优化方案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街道129号金保中心2001/2002/2009/2010/2011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濉溪县任(略)

服务范围

磋商文件要求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时间

1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

满足磋商文(略)。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略) 0561-60790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淮北市梅苑路6(略)(北区)11(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4
中标通知
濉溪县任楼湖采煤沉陷区水域管理优化方案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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