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磨墩等78座中小型水库及三十二联圩等7个圩口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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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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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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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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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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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磨墩等78座中小型水库及三十二联圩等7个圩口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磨墩等78座中小型水库及三十二联圩等7个圩口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编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略)办公楼(三层、四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略).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磨墩等78座中(略)案修编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提交方案需经(略)专家审查后报批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联系电话:0551-657380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略),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略),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4
中标通知
肥西县磨墩等78座中小型水库及三十二联圩等7个圩口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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