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已由****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自然**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草原防灭火站2处,共1030平方米。****检查站7处,共460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县1座60平方米,位于滨河沿线。******自然保护区6座400平方米,****管理站、****管理站、大泉管理站、****管理站、**一号路护林点、大海子护林点;流动检查站7座,均位于**市。
2.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4至2024-05-21 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标书代写2024-06-05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签到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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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市**区**北街177号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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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750002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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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岳浩祥 |
联 系 人: |
尹文、张佳琪、蔺雅婷、蒋亚楠 |
| 电 话: |
0951-****316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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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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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