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蛋奶、冻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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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蛋奶、冻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略)公告

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蛋奶、冻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粮油、调味品、干货、蛋奶、冻品类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4.68万元人民币(实际采购价以食(略),但不得超过此预算价)。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项目内容:(1)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主要采购物品为在采购人所(略)不限于)的供应及配送,核算采购具体金额时以实际种类和数量为准。(2)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采购时根据(略)(种类(略))按照产品价格(食品基准单价×折扣)进行采购。合同期满则合同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略)

采购方式:(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略),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略)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略)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及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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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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