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陕UEA107奥迪牌FV7201TFCVTG等14辆车 |
转让底价 (万元) | 146.98 |
标的资产 所在地区 | 西安、银川等。 |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略)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略),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名称 | 规格型号 | 排量(L) | 购置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陕UEA107 | 奥迪A6L | 奥迪牌FV7201TFCVTG | 2.0T | (略) | 刘昱明 | (略) |
2 | 陕U(略) | 奥迪A6L | 奥迪牌FV7201TFCVTG | 2.0T | 2009-04 | 刘昱明 | (略) |
3 | 陕UGX621 | 奥迪A6L | 奥迪牌FV7251BBCWG | 2.5L | (略) | 刘昱明 | (略) |
4 | 陕UJS870 | 奥迪A6L | 奥迪牌FV7251BBCWG | 2.5L | (略) | 刘昱明 | (略) |
5 | 陕UBQ723 | 别克君越 | 别克牌SGM7240ATA | 2.4L | 2009-12 | 刘昱明 | (略) |
6 | 陕UJT035 | 别克君威 | 别克牌SGM7241ATA | 2.4L | (略) | 刘昱明 | (略) |
7 | 陕UMT602 | 丰田霸道 | 丰田牌SCT6492E4 | 4.00 | (略) | 史皓宇 | (略) |
8 | 陕UHM823 | 丰田霸道 | 丰田牌SCT6492E4 | 4.00 | 2010-10 | 刘昱明 | (略) |
9 | 陕UJN561 | 丰田霸道 | 丰田牌SCT6491E4 | 4.0L | (略) | 刘昱明 | (略) |
10 | 宁A3SW27 | 凯路威 | 凯路威W(略) | 3.19 | (略) | 钟柏辉 | (略) |
11 | 宁A5QE01 | 丰田普拉多 | 丰田牌SCT6492E4 | 4.00 | (略) | 史皓宇 | (略) |
12 | 宁A1TJ56 | 丰田普拉多 | 丰田牌SCT6492E5 | 3.96 | (略) | 史皓宇 | (略) |
13 | 宁A0RC31 | 丰田普拉多 | 丰田牌SCT6492E5 | 3.96 | (略) | 史皓宇 | (略) |
14 | 宁A5TV62 | 丰田普拉多 | 丰田牌SCT6492E4 | 4.00 | 20(略) | 史皓宇 | (略) |
重要(略) | 是否存在 担保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 租赁情况 | 否 | |
是否涉及 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重要说明 |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国家出资企(略)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
批准(略) |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日期 | (略)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专题会议纪要(5)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若挂牌期满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办理拍卖登记手续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略)。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略)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略),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略),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略)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略)。 5.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意向受让方(略),确认无误后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踏勘具体地点、时间统一安排,请意向受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详见明细表。 6.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略)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略)。相关服(略),受让方仍负有(略)。由此导(略),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略),不含车牌。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略)(包括物理现状(略))等误差作调整。 8.与标的资产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或因标的资产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略)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否则,超过期限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资产进行销户。 10.本次转让(略),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其他税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资产在变更登记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11.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略)(转入)的,由受让(略)。 12.转让车辆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对于该车(略)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略)。 14.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略) (2)产生符(略),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在网络竞价中、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4)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5.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16.深圳产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17.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踏勘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踏勘联系人见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44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1:(略)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处置要求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略)行。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略),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四、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1个周期,不超过首次(略)。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略)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五、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略)。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