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采购包2: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略):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1)(1)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提供国家行(略)
(2)供应商为流通企业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信息表。(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略)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略),最高限价:650000.00(略)。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监督电话:(略)、(略)、(略);监督部门地址:**省**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省农业科学院特种经济动植物研究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顺庆区丝绸路185号3幢1,2层13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