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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略)),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九号),现将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新增17万立方刨花板产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等)、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略)
下载(公示版本)(略)新增17万立方刨花板产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下载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