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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组织(略)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5月21日。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项目资格条件及经济要求合理性,技术要求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按附件1格式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资格条件及经济技术要求:(略)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相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材(略),采取专人送达、邮寄或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提出的意见建议(略),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yyy(略)@163.com
(二)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