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需求公示
((略))
我部拟对(略)按照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将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公示时限:(略)
五、(略)
包号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1 | 洁净实验(略) | 详见附件 | 项 | 1 | 12.0940 | 12.0940 |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略)
3.具有履行(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略)。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200万及以上洁净室项目的设计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七)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报价,必须在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略)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报价方报价无效。
七、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供应(略)(格式(略))、供应商调查问卷表(格式见附件3) ;
2.营业执(略)(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略)(略)。邮件主题为: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况做出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