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马田街道空气质量降尘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2年马田街道空气质量降尘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2022年马田街道空气质量降尘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马田街道空气质量降尘服务

合同金额(元):****496.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马田街道空气质量降尘服务项目中标价****496元,中标公司为****,第一年服务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第二年服务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该项目原合同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根据《**市光****指挥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光大气指〔2023〕1号)制定,变更合同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根据《**市光****指挥部关于印发<2024年“**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光大气指〔2024〕1号)制定。
一、原合同条款:
项目联系人:饶远辉
第一条,服务内容。1.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喷雾抑尘服务成果要达到**市、**区、****办事处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确保完成对马田街道的普通路段(将石路、周家大道、南石路、水库路、后底坑路、周家路)进行喷淋水雾作业,每周喷洒2次道路扬尘抑尘剂。****水库路(通兴路-石围公园门口)交替实施控制喷洒抑尘药剂和喷淋水雾作业,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要求。
第三条,服务成果。3.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服务成果提交形式及数量为:
①喷雾抑尘作业服务成果要达到**市、**区、马田街道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4项指标:空气质量优良率需达到92.1%,臭氧浓度需控制在159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年均浓度需控制在17.7微克/立方米以内,PM10需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内),确保完成街道辖区扬尘整治工作,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要求。
第四条,服务团队。4.6.1本项目需至少配备自有或租赁环保抑尘车辆2辆,至少有1辆为新能源,不得转包,总质量不低于18吨,车辆喷雾最大射程不小于100m,现场项目负责人配备现场坐标定位(GPS)和现场拍照及摄像取证设备,每日作业完后,乙方做好GPS电子路线资料及水印照片等相关资料的存档。
第七条,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1.喷雾抑尘作业服务成果要达到**市、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4项指标:空气质量优良率应达到92.1%以上,臭氧浓度应控制在159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年均浓度应控制在17.7微克/立方米以内,PM10应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变更条款:
项目联系人:苏丹丹
第一条,服务内容。1.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喷雾抑尘服务成果要达到**市、**区、****办事处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确保完成对马田街道的普通路段(将石路、周家大道、南石路、水库路、后底坑路、周家路)进行喷淋水雾作业(如果子站搬迁,路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周喷洒2次道路扬尘抑尘剂。****水库路(通兴路-石围公园门口)交替实施控制喷洒抑尘药剂、喷雾和洒水作业,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要求。
第三条,服务成果。3.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服务成果提交形式及数量为:
①喷雾抑尘作业服务成果要达到**市、**区、马田街道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4项指标:空气质量优良率需达到93%,臭氧浓度需控制在153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年均浓度需控制在18.2微克/立方米以内,PM10需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内),确保完成街道辖区扬尘整治工作,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要求。
第四条,服务团队。4.6.1本项目需至少配备自有或租赁环保抑尘车辆2辆、洒水车1辆,环保抑尘车至少有1辆为新能源,不得转包,总质量不低于18吨,车辆喷雾最大射程不小于100m,现场项目负责人配备现场坐标定位(GPS)和现场拍照及摄像取证设备,每日作业完后,乙方做好GPS电子路线资料及水印照片等相关资料的存档。
第七条,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1.喷雾抑尘作业服务成果要达到**市、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4项指标:空气质量优良率应达到93%以上,臭氧浓度应控制在153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年均浓度应控制在18.2微克/立方米以内,PM10应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内)。
三、新增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新增“1.2.2.3 对重点路段每日不少于5次洒水作业,其它普通路段存在路面污染时进行洒水作业。”。
四、合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了更好的落实《**市光****指挥部关于印发<2024年“**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光大气指〔2024〕1号),改善本街道大气质量,提升本街道空气质量整体排名,增加服务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薯****工业园旁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5
合同公告
2022年马田街道空气质量降尘服务合同公示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