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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补充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补字(2024)01号
对[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工)字[2024]第07号]湖新区2024(工)-07号地块规划条件中关于建筑后退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修改,“建筑物后退东侧、南侧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后退西侧、北侧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修改为“建筑物后退东侧、南侧、西侧、北侧用地红线均不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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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