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双氧水维保(2024)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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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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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双氧水维保(2024)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氯碱双氧水维保 1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修理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7)在信用中国(www.****.cn)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企业、法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四楼401室(详细地址:**市**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可采用不见面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扫描件⑤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qq.com,同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电话告知,导致未及时处理邮件报名资料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5日14:00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市**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6楼会议室(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省**县筠门岭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1****01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市**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系电话:0731-****5479-8421

联 系 人:刘丽花、刘冰、刘展

电子邮箱:****@qq.com

8、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66130 1551 0000 0207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5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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