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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申报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下列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委会办公室或其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1.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818
联系地址:**市**南路46号
2.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1-****298
联系地址:**市**区风度北路75****政府14楼
附件:公示名单
**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