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2芦曹路谯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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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S252芦曹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法人: **** 项目地址: **省﹒**﹒**区
立项批文名称: ****委员会关于S252芦曹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委员会
监督部门: **** 代理机构: ****
交易平台: **市公共**交易平台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5-15
公告正文

S252芦曹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S252芦曹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人: ****

5.招标人地址: **市**区魏武大道1369号

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区

2.项目规模:S252芦曹路**段路线全长约79.41Km,一般路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为13.0m;亳芜大道至赵桥北部分路段,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为24.5m。项目总投资约16.33亿元。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18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4.招标范围:全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主要内容包含本项目的立项(根据业主需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所需全部专题研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保、节能、防洪、地震、地灾、压矿、文物、林地、生态、涉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施工周期、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1.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2.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1.2.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公司、****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市公共**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提供/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2.3其他:/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 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5日9时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省公共**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市**区希夷大道南段455****政府向南300米****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担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银行账户:200********566****19049

或者:

开户名称:****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户:623********0000003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市场行为分值≥85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A,以**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八、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只接受**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用户点击**市公共**交易网首页最右侧的“平台登录”后,在弹出页面点击“我要投标”按钮,在电脑USB口插入CA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4.各投标单位可以在**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询CA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省内CA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市公共**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cn/fwzn/025001/****01001/025****0100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新制 (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cn/fwzn/025001/****01001/025****0100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魏武大道1369号

地址:**市**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58-****087

联系电话:0558-****189 191****2227

招标文件异议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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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