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县高铁**文旅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441.903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 10 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 2 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 ****/**县****公司/****公司(联合体) | ****4830 | 45 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文本并报审;其中:方案审批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报批稿]。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联合体) | ****91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公司/****公司(联合体) | ****4587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衢****公司/**市环光****公司(联合体) | ****9183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评分业绩()
| 中标候选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市本级**江治理二期工程设计 | **市源水水******公司 | 2020.****.18 93184.3万元 水利工程设计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评分业绩()
| 中标候选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市本级**治理二期工程-百家塘堤、压潮堤、落马桥堤、江滨南段堤及鸡鸣护岸项目设计 | 衢****公司 | 2023.6.29 7328.2111万元 水利工程设计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 合格 | |
| **区上山溪、下山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市**区******公司 | 2020.****.20 5668.3658万元 水利工程设计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单位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 合格 | |
| 华埠至桐村供水管道工程 | ****公司 | 2020.7.30 1296.6484万元 饮用水工程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单位名称变更登记情况 | 合格 | |
| 马金至塘坞供水工程(马金集镇至塘坞供水主管道) | ****公司 | 2022.8.12 1198.9345万元 饮用水工程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单位名称变更登记情况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评分业绩()
| 中标候选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 EPC(工程总承包) | ****管理处 | 2023.****.29 29304万元 水利工程设计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 合格 | |
| **引韩供水工程-第Ⅲ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 | ****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24 15711.7980万元饮用水工程 | 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单位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 合格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从业人员情况( )
| 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
| 名称 |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从业人员情况( )
| 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
| 名称 |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从业人员情况( )
| 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
| 名称 |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从业人员情况()
| 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
| 名称 | ||
| 姓名 | ||
| 证书及证号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 单位名称 | 原因 |
| ****公司 | 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过期 |
| ****设计院 |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中项目负责人未签字或盖章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17:30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县公共****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225(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