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沙溪卫生院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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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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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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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资金来源: 截止报名时间: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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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沙溪卫生院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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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68********786
平方米(16994.96平方米)
工程造价咨询
发包人提交施工图后,5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以最终的财审价格作为计价标准,参照饶信府办字[2023]16号通知的收费标准,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对**市**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沙溪卫生院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提供造价咨询,预算编制等服务,并出具预算报告。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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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规定的洽谈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业绩、人员、资质等以下投标资料(提供2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进行洽谈。前来洽谈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并参会(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与该项目类似的预算编制业绩材料;本业绩需提供1种以上(含1种)有关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标通知书)。
随机抽取
财政性资金
2024-05-17 11:00:00
线上选取
2024-05-17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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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5
招标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沙溪卫生院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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