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示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关于**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示
2024年05月13日 19:13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我局对**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符合有关要求,可以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

经营设施所在地:****工业园开源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 刘金璇

经营类别: HW08 900-214-08

设施规模:20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博**市**路

电话:0909-****546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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