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夷陵区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第4次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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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2024年**区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针对企业奖项打分项:“投标人在 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表彰的得分”里所表述行业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指住建部、住建厅、住建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政府颁发的表彰可否被认可建议修改为“****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

提问2:2024年**区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一至标段四)澄清文件中提到:投标人在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表彰的得分”里面所指“优秀企业表彰”包含优秀成长建筑业企(行)业通报、高质量发展企业的通报等含优秀企业类型的,其中:优秀企业表彰包含“高质量发展企业”与标段一澄清回复文件2中所述:“投标人在 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表彰的得分”里面所指“优秀企业”仅限于“优秀企业”表彰,不包含龙头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先进企业、类似等等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完全相悖!再此是否做出解释另外:招标文件中:“优秀企业表彰”为何包含:优秀成长建筑业企(行)业通报、高质量发展企业的通报等含优秀企业类型而不包含龙头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先进企业、等等类似高质量发展企业可以是优秀企业

回复: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奖项修改为“投标人在 2022 年(含)以来获得过两次不同年度的县级及以上行业建设主管部****政府)颁发的表彰或奖项的得10分,只有一年的得5分(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扫描件,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区小溪塔街道平云一路19号

联 系 人:田鑫

联系方式:134****21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夷兴大道255****科技园二楼

联 系 人:徐泽宇

联系方式:177****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