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 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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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本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39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标段一:人民币****6240元;标段二:人民币****0423元;标段三:人民币****257元;标段四:人民币****4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每个标段各12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其中标段一的2楼、标段二的4楼炉区暖通、标段四的炉区部分隔墙需在7月16日前完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标人在进场之前须提前介入,做好准备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四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标段一、标段二须具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标段三须具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标段四须具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适用于标段一、二、三);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适用于标段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8年9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含2018年9月1日,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暖通工程(须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完工结算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适用于标段一、二、三),

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8年9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含2018年9月1日,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隔墙装修工程(须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完工结算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适用于标段四);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将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手机号及联系邮箱加盖单位公章,下同)扫描并下载附件表格填写完成后至指定邮箱: ****@qq.com 。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账(注:请投标人考虑跨行转账时间和节假日);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段一: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标段二: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标段三:人民币壹拾万元;标段四:人民币壹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银行的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如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账号: 351********8010099007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屏东支行;

账户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提交地点为****(**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1404);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7.4.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开标地点为****(**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1404);标书代写

7.5.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om/以及招标人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cxtc.com

电话: 0592-****064

联系人: 颜工或柳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1404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3****2862

联系人:程先生

开标地点:****(**市蕉**天湖东路17号**品臻2#1404) 2 招标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单个投标人领取登记表.doc (md5:609FF****9016D11AF94A5207C8360E9)

发布日期: 2024-05-15 16:49:1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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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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