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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渔场修复**暨“一打三整治”****办公室关于没收渔获物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海渔振办〔2017〕26号)、《台****渔场暨“一打三整治”****办公室关于做好没收渔获物处置工作的通知》(台渔振办〔2017〕27号)和《台****渔场暨“一打三整治”****办公室关于增加和取消没收渔获物“协议处理单位”的批复》(台渔振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2024、2025年伏休期间(5月1日至9月16日)罚没的违禁渔获物(鱼饵料)处置协议单位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确定,邀请市局认定的协议单位来参加招标,以最高价来确定处置协议单位,报价最低价为36元/盘,所得款项上交县财政专户。如市局认定的协议单位有变化等因素,2025年伏休期处置单位另行讨论。资格预审合格的协议单位分别为: **健****公司、 **县鑫鹏冷冻厂、******公司、**县世秒冷库、**县欢聪水产品冷库、**县双郭冷库、**县加菊冷库。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2213
一、邀请招标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2、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8:30-9:30、获取地点:**县海游街道蟹山路18-20号农业农村局5号楼(农业执法楼)2楼会议室。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视同放弃。标书代写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上企业公章)
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信封密封处盖上公章(信封内写上协议收购价盖上公章)
4、联系电话:0576-****2213. 0576-****3693
三、注意事项
招标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今后的协议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