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缙**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实时流量计22套、高畈电站泄放生态流量及动态视频等监测设施安装、****电站****电站取电、潜明电站新增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终端及运行维护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项目“缙**智慧水电(监测)系统服务项目”由****承建。目前,缙**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提升项目的是原项目的延续,且建设时间紧、任务较重,如更换供应商将面临重新布设网络带来的经济损失、预算提高、无法按期完成等问题,且无法与还在服务期的项目保证一致。另外,本项目有需供应商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限制,因而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根据《****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中规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因此,我局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潘国光
联系电话: 0578-****553
传 真: 0578-****185
地 址: ****
2.****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宋观勇
监管部门电话: 135****8505
传 真: /
地 址: 缙**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综合楼91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