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国土-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绍土储用告字〔2024〕第01号

根据《**省土地储备工作指引(试行)》(浙自然资发〔2022〕11号)《****办公室关于加强储备土地管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绍政办发〔2016〕66 号)有关规定,我中心依申请,拟对以下市本级储备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临时利用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临时利用意向单位

土地坐落

拟临时利用面积

(亩)

临时利用用途

临时利用期限

(年)

1

****润禾****公司

胜利西**侧

(详见附图1)

0.5

临时机耕便道

2

2

**市大华****学校

二环西路以西

(详见附图2)

31.59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地

2

3

******公司

**桥直街63号

(详见附图3)

2.13

办公

2

4

****社区****中心

府山直街以东

(详见附图4)

3.3

停车场

2

5

******公司

城南街道横桥村

(详见附图5)

7.63

设施设备停放

2

6

******公司

润和庄园以东

(详见附图6)

4.9

设施设备停放

2

注意事项:

1、拟临时利用土地的范围和面积:范围详见附图(按序号排序),具体使用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拟临时利用期限及要求:临时利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政府因提前供地出让或划拨处置)等情况,临时利用单位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如临时利用期限届满后,仍无供应计划,临时利用单位可申请继续租赁使用,经批准同意,续租期限不超过2年。

3、临时利用单位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更改临时利用用途,不得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7日17:00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5-****1557

联系地址:**市**大道99号

****

2024年5月16日

附图1:

下载



附图2:

下载



附图3:

下载



附图4:

下载


附图5:

下载


附图6:

下载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6
其他公告
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