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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保证采购服务质量优、品质高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采购性价比,坚持加强监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拟就“**八中2024年退休教师春季活动”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将公开招标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八中2024年退休教师春季活动
项目编号:****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拟中标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部门:总务处
联系电话:0551-6368 8898
地址:**市**区习友路1688号 邮编:230071
如果投标单位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