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集团有限公****集团****公司,****集团****供应中心。根据利咸二期项目基层、中下面层、上面层碎石等(以下简称地材)材料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地域优势的供应商签订地材项目框架协议。签订地材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可以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地材供应合同。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集团利咸二期项目供应地材的生产厂家、加工厂家。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征集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市凉雾乡天鹅池接沪渝高速公路,经忠路、沙溪、小村、唐崖等乡镇,止于**县高**镇小模村附近与宣咸高速公路对接。共设计4个基层拌合站,2个面层拌合站,其中1#基层站位于**南互通EK1+700左400m填平区;2#基层站位于主线K26+500右侧约100m忠路互通旁;3#基层站位于位于主线K47+500左侧约150m洞湾1#隧道弃土场内;4#基层站位于位于主线K79+650左侧约100m唐崖服务区内;1#面层站位于K26+200右侧忠路互通养护工区内;2#面层站暂选址于**省****县**镇万家坝来福坝。
(二)项目需求
四、质量标准
(一)基层碎石质量标准
(二)中下面层碎石质量标准
(三)上面层碎石质量标准
五、资格条件
(一)****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大于6个月,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二)必须为地材生产、加工厂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无不良记录,且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
(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未执行完毕的案件。
六、洽谈程序
(一)供应商将洽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见附件3)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后发送洽谈邀请函,告知供应商具体的洽谈时间、洽谈地点;征集截止后5个工作日未收到洽谈邀请函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书面回复意见,说明具体原因。
(二)洽谈内容包括出厂价、质量标准、提货方式、结算比例、支付方式、税率、违约条款及其他合同中需要商定的内容。
(三)采购人根据洽谈结果,就供应商的产能、规模、产品质量及相关洽谈内容组织现场核查,核查如有不实的将直接取消框架协议**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洽谈代表需携带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
(二)洽谈代表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携带本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按时到场,被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
(三)供应商报价需综合考虑以下协议条款:
1、先货后款;
2、按月支付95%的中间计量款且全部为半年期承兑汇票;
3、余下5%的材料款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结算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
4、如未考虑以上条件的报价需加以说明。
(四)**双方需充分地体现**诚意,供应商在报价时要有较明显的价格优势,洽谈价格将直接进入采购人的采购定标环节。双方通过洽谈确认的不含税出厂单价为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内的唯一最终报价,且采购人不接受二次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函需加盖骑缝章密封后在洽谈现场开启。洽谈双方对报价具有保密义务。
(五)同一供应商仅限法人或一个授权委托人参与征集报名,如同一供应商出现多个授权委托人报名,取消该供应商洽谈资格。
(六)已与采购人签订地材战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无需参与本次地材项目框架协议征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om)、****网站(http://www.****.com)上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征 询 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908号
联 系 人:刘一航
电 话:177****7119
报名邮箱:****@qq.com
****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