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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3点;
地点:****10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
听取会议代表****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询问。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一****开发区****工作部门代表,****委会办公室、****执法局、区财政国资金融局、****管理局、****统计局、****交易中心****中心等。
****办事处选派代表。
(三)土地估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社会代表,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通过书面或电话等形式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大亚湾北澳大道2号国土**大厦503室。
(四)联系人:黄瑾莹,联系电话:0752-****501,邮箱: ****@163.com。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 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听证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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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