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林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林场)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2024年5月13日
二、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A公路专用合同条款/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至“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前)全部内容,更正为: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本款约定为: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总价。除专用合同条款允许调整合同总价的约定除外,允许调整总价部分的单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对比,低者作为该项变更工作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按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套用公路工程现行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材料价格按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中的材料价格对比,低者作为该项变更工作的材料价格。”(4)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一合同协议书/3.承包方式,整段更正为:
“3.承包方式:路基及路面工程按施工图设计第三册第三篇:路基、路面说明第7.9路面结构具体设置一览表,其余按所附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本合同价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其中:暂列金额 元(大写)。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性调整,信息价、市场价调整、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设计变更、土石方工程量等所有风险,合同价不得调整。”
本项目与上述更正事项有关内容均按本公告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市**路8号 | 地址: | **市**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6楼 |
联系人: | 龙工 | 联系人: | 黄天懿、刘风 |
电话: | 0771-****960 | 电话: | 0771-****659 |
行政监督部门: | ****林业局 | 行政监督地址: | ****市**区云景路21号 |
行政监督电话: | 0771-****951 |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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