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公 告 |
交易编号:**** |
****受****委托,将对位于**镇锦厦**二路36、38、40、42号-厂房,宿舍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工业、居住 |
三、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回收行业。 |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2.须以企业(含个体户)名义参加竞投,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含个体户)自身对公账户。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六、申请时间 |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05月23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八、交保证金 |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05月23日 17点00分前,将足额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锦厦**二路38、40、42号厂房及附属宿舍出租;2、****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公证处证明)。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955********03900242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支行 |
九、看样时间 |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十、公示时间 |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 |
十一、竞投时间 |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
十二、其他信息 |
合同条款摘要: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每月如期足额支付租金的,乙方同意甲方对租赁物采取停水、停电处理。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力容量为变压器500KVA(包括配套设施,如配电盘、电容盘及变压器等),如需要并网,并网费由乙方负责,用电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将自来水管铺到租赁物旁边,租赁物内用水报装费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租赁物的雨污分流、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由乙方负责,该工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物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领、年检等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租赁物实测面积与公示公告或交易方案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对租金进行调整,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对本合同做出否定性评价。 5.甲方免费提供临建物面积共约2248平方米给乙方使用,该面积不在合同计租范围内,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要对其进行保养及维护,确保其安全使用,在合同期满后将期完好归还甲方,加固补强和日常维护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政府政策、消防或其他事项不合格需要清拆时,乙方应无条件清拆并承担其清拆费用,甲方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作任何补偿。另,在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临建物拆除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拆除。 6.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均由乙方承担及负责。对厂房、宿舍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地台下陷、补漏、防漏、裂缝、外墙翻新等日常维修保养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到期时,乙方不能拆除消防、水电、装修等设施。 8.无论任何情况乙方需要退场,必须将租赁物的残余物品及抛弃物清理,及清洁干净地面,若乙方未履行该清洁义务的,甲方可聘请第三方来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退保证金时可直接扣除清理费用后再退剩余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够退还的,甲方可起诉乙方承担该费用。 9.甲方有权安排1人到乙方处担任行政人员。行政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工资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月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其他情况说明: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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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0769-****2663 |
**** |
联系地址: **市**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
联系电话: 0769-****6000 |
网址: http://dgnzb.****.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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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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