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塔镇**村前梁组及杨伙盘村沙坡组王家大院地质勘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平台 (**省) 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9日 13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店塔镇**村前梁组及杨伙盘村沙坡组王家大院地质勘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9,36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店塔镇**村前梁组及杨伙盘村沙坡组王家大院地质勘探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9,36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19,365.00元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店塔镇**村前梁组及杨伙盘村沙坡组王家大院地质勘探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19,365.00 | 1,319,36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塔镇**村前梁组及杨伙盘村沙坡组王家大院地****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 anxi.****.cn/zcdservice/zcd/shanxi/);(5)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10号);(7)《****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3〕5号);(8).****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塔镇**村前梁组及杨伙盘村沙坡组王家大院地质勘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银行****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政府采购活动 (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8)供应商需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交易中心平台 (**省) 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13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13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名称:****
地址:**省**市店塔镇店塔村阳塔组人民路15号
联系方式:150****8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高新区高科城C座写字楼603
联系方式:0912-****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公司
电话:09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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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