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供销有限公司房屋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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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集团**** 房屋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公司拟对自有商业用房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用途

基本情况

租赁物用途

**市**东路158号1楼东侧两间门面及配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商业服务类经营

租赁物具体情况,应以现场展示为准,凡报名参加竟租的,即认可租赁物实际情况。承租人不得用于违法经营,租赁物用途具体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承租人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或场地使用用途。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物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达到可使用状况所需的水、电、气及环保、消防等条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后涉及的二次改造和装修消防验收、开业消防检查等验收检查均由承租人负责。需要办理资质审核的,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租赁物底价、期限、保证金

竞租底价

租赁期限

竞租保证金

6.26万元/年

2年

1万元

具体租赁期限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不允许将所租赁资产进行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报名人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必须无任何征信问题,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

3、报名人和承租合同签署人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公司作为合同履行人的,报名人应对合同签署人履行合同提供履约担保。

四、报名人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经营组织的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

(3****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页面打印。

上述材料均须本人签字。

五、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期限:2024年 5 月 16 日起至2024 年 5 月22日17:00止。

2、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16日起至2024 年5月22日17:00止。

3、报名方式:报名人将第四项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lgt126.com即为报名。

4、联系人:赵超,联系电话:0518-****7473。

六、招租程序

1、报名资格预审:出租人对报名人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预审。出租人通过报名邮箱对预审结果予以反馈。预审通过的报名人须在2024年5月23日17:00前,通过报名人账户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到期未付或代付的视同放弃竞价。

竞租保****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时须注明款项用途。

保证金收款单位:

账户名称:****集团****

开户银行:**银行浦中支行

银行账号: 115********065222

行号:313****00053

3、竞租报价: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在按时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进行报价。报价采取密封方式,以不低于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低于设定的底价为无效报价,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如最高价出现并列报价,采取二次竞价进行确定,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以此类推。

若获得房屋承租权的竞租方放弃承租权,该房屋租赁可转为第二顺序报价方承租,若第二顺序报价方放弃承租权,可转为第三顺序报价方承租,以此类推。竞租人获得承租权后放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

七 、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2024年2月24日15:00。

2、竞租地点:花果山大道109号13层1310室。

八、竞租会场相关规定

1、****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参加竞租方凭缴款保证金凭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依次进入竞租会场,谢绝非工作人员和未参加竞租人员入场。

2、参加竞租人员扰乱竞租会场或有恶意串通报价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

3、竞租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竞租人员必须服从场内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反会场纪律者,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

九、特别告知

1、上述租赁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状态,将于2024年5月25日空置。

2、租赁物产权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招租房产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城管等手续办理,致使房屋不能按预期方案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和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该租赁物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若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的,按照合同违约处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且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房产。

5、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建设需要、政府征用行为等原因收回房产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承租人应按出租人要求无条件交还房产,出租人退还相应租金。

6、本次招租租赁物的交付以租赁物实际情况交付。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均与承租人无关,租赁合同生效后,产生的水电、修缮、物业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报名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租赁物的实际状况,考虑报价风险。凡参与竞租者,视其对该租赁物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十、租赁合同附件

1、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2、租赁安全协议(样本)

以上两份附件合同均为通用样本,具体条款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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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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