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西路段)[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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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西路段)[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24-05-16 】

**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西路段)

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4 年05月14日上午 08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2024年05月15日下午15时00分****交易中心****委员会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西路段)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西路段),总投资约5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世才(组长)、黄淑芳、张**、黄庆生、常明德

3.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

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因以下原因被废标。 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2.1条款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3万元,虽然本项目为1000万元以下工程,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中的金额应当填写13万元。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省****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因以下原因被废标。 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2.1条款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3万元,虽然本项目为1000万元以下工程,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中的金额应当填写13万元。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4. 中标人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省****公司;

中标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项目负责人姓名:赖登林 证书编号:闽235********46100;

投标报价:****314.00元; 得分:80.40分;

推荐理由:根据招标文件的定标因素,综合评定**省****公司最优。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尤金坤、陈海龙、卓莹、苏丽燕、谢徐强。

5.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6日。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路188号,邮编: 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3****8660,传真: /

联系人: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燕江中路1208号,邮编:366000

电话:159****0976

联系人:高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8-****090

日期:2024 年0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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