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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驰****基地建设项目-年存栏生猪7500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驰****基地建设项目-年存栏生猪7500头
地点:邛****社区 16 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邛****社区16组建设“**金驰****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场地总流转土地面积89亩,其中43.72亩为“种养结合”配套用地;45.28亩为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用地,生产设施40.752亩。年设计存栏生猪10000头,达产后,年出栏商品猪20000头。由于受市场行情影响,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原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实际修建了4栋育肥舍,1栋保育舍,年存栏生猪7500头,年出栏商品猪15000头,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均已建设,其中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按照年存栏生猪10000头规模建设。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5 5181 52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