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2024-2025年度直属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直属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区安靖镇正义路3号 下浮率: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2024-2025年度直属监管场所医疗服务 按采购文件约定 按采购文件约定 按采购文件约定 按采购文件约定 30,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国、王贺(采购人代表)、刘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48

联系地址:**市锦城大道366****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采购计划号:510********200026481[2024]01001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服务范围:**市**区安靖镇正义路三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住院病区应符合《**监管场所特殊监区建设标准》(建标113-2009)要求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根据监所医疗需求,****医疗机构保障日常使用的口服、注射、输液等药品(药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且在有效期内),并安排专人保管,对缺少的药品,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等。

中标人:****

成交金额:详见附件中分项报价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 田老师 028-****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杨璐、周孟超、丁春来 181****9070、151****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璐、周孟超、丁春来

电话:181****9070、151****9965

****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6
中标通知
成都市公安局2024-2025年度直属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