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社区点“微光行动”关爱困弱群体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社区点“微光行动”关爱困弱群体项目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根据**区**街道下发《“微光行动”**街道社工站困弱群体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二、服务范围:**街道范围 三、服务时间:2024年5月至10月,****社区调整。 四、服务内容: 1.****社区困弱群体每月入户探访,常态化开展入户探访,预计服务100人次。 2.开展“曙光灿烂--与爱童行”****小组5节次,预计服务20对亲子共40人。 3.开展“爱在**--双百同行”兜底民生政策宣传活动6场,预计服务180人次。 4.开展“萤光熠熠--有爱无碍”残疾人及照顾者园艺心理减压活动1场,预计服务30人。 5.开展“暮光余晖--乐享遐龄”长者健康素养讲座1场,预计服务30人。 6.开展“曙光灿烂--与爱童行”青少年科技体验活动1场,预计服务30人。 7.开展“曙光灿烂--与爱童行”亲子采摘活动1场,预计服务15对亲子共30人。 8.开展“聚光为翼-爱心接力”志愿者拓展活动1场,预计服务30人。 9.开展双工联动开展服务,预计开展双攻联动服务累计20人次。 五、服务要求: 1.要求服务单位具有一定的活动策划以及开展经验; 2.要求服务单位按实际工作要求提供充足的人、物、车辆等后勤保障; 3.按社区要求做好相应的台账资料、方案、总结及影音影像资料编撰归档; 4.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复制、传播、派发任何形式的资料。 六、备注事项:无 |
项目预算金额:49845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光****社区****社区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755-****2983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