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精品口袋公园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7: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9 至 12 下午:12 至 17(**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
预算金额 | ¥247.07148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66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州镇唐窑新村新新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6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桑园镇华山道北首东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668 |
项目概况 |
**2024年精品口袋公园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精品口袋公园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7.0714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4.84元
采购需求:在**逍遥府住宅小区东北角**1座精品口袋公园,新增公园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建设亲水木平台、桥、六角亭、廊亭等景观设施,铺装石材、石英砖、青砖,并配套安装照明及排水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2至17(**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9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2、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cn/hbggfwpt/)后,选择“**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9800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请按照“**市公共**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n/ggzyjy/)”首页****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7-****672。3、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0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66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清州镇唐窑新村新新路2号
联系方式:0317-****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桑园镇华山道北首东侧
联系方式:0317-****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婷
电 话:0317-****668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