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郎溪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4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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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4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4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开发区湖东南路599号

中标金额:39500.00元

评审报价:395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医用臭氧治疗仪

品牌:**金正

规格型号:JZ-3000A

数量:1台

单价: 395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祖晖(组长)、庹厚稳、董海银、王国芳、王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郎川街道碧水豪庭8栋,联系电话:138****207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郎步街道北大街65号

联系方式:李** 0563-****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郎川街道碧水豪庭8栋

联系方式:吴先生138****2079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电 话:0563-****237

十、附件:

1、****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1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