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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2025年工程协审及财务跟踪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对****2024 2025年工程协审及财务跟踪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澄清
疑问1:高级工程专员及工程专员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材料指什么是否以造价师(造价员)初始注册年限为准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的相关要求。
疑问2:明确商务评审2.企业信用评价中最新一年时间线,从2023年几月至2024年几月能否以别的信用评价等级证明代替。
答:根据2024年5月浙****管理总站公布的**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进行打分,AAAAA级得2分,AAAA级得1分,AAA级得0.5分,其它不得分。
疑问3:商务评审4.项目组成员资质中多名项目组成员具有同1个**(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经验,是否可计分多次
答:多名项目组成员具有同一个**(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经验,可分别计分。
疑问4:未明确纸质标书递交地址。标书代写
答:纸质标书(1份)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邮寄****集团****中心(地址:**市**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手机号码:133****0529)。标书代写
招标人:****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