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妇幼保健院改建及能力提升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建宁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6

项目名称 ****改建及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北路10****医院)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7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黄卫胜
联系人 杨** 联系电话 139****1551
项目投资(万元) 4000 环保投资(万元) 6.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7-22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为装****医院,主要功能设置包括儿童保健部用房、妇女保健部用房、孕产期保健部用房、检验科用房、影像科用房、手术室及消毒供应室用房、药剂科用房、其他业务科室用房、病房用房等,共设置床位数60张。改建业务用户,在保留原建筑主体框架的基础上,对原有建筑进行加固改造,****保健院功能需求,拆除部分墙体、楼板,并进行建筑整体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电气和照明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通风空调系统改造等,并更新购买医疗器材和医用设备,提升妇幼业务服务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保健院放射性制剂的完全管理,对放射性辐射源的处置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射性废物管理原则》实施管理。严格保管放射性制剂及其废弃品,严禁其外流;对医疗设备专用辐射装置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辐射源流失或对人体造成伤害。
承诺:**** 黄卫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卫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