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气象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7:0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68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八一五西路**弄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135****88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3-****555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文件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气象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气象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 1(项) | 260000 | 否 | 餐饮业 | 260000 | 26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财政厅 ****民政厅 ****联合会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7)《****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购〔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方式:持邀请函到****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特定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八一五西路**弄3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135****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77****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