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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管理规定,对我院拟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0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7120
联系地址:**市**区员村二横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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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成员名单、专家论证意见-磁共振成像系统(MRI)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