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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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9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375元/批次。

3. 招标方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省**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400批次,抽检33个食品大类。各类食品抽检项目数量不得少于《**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的70%。合理确定食品抽检比例和批次,减少和避免重复抽检,防止同一产品反复抽检。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县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公司、****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5月20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郑岩岩,联系方式:0538-****806。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381号

联系方式:0538-****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贸城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方式:0538-****806

附件: 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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