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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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5-17 09: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淮畔明珠16号楼1单元202室

成交金额:61.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1.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农行宿舍、清华园两个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内容为:屋面防水、墙面改造、雨污分流、雨水管更换、楼道改造、楼梯扶手更新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红云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0468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季红(评审组长)、张荣表、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壹万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桥路39号附近

联系方式:055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289号

联系方式:153****2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鹳(采购人代表)、冯泽群(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160(采购人代表)、153****2920(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7
中标通知
五河县2024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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