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海秀路金桥新村C 座七层701号房等9套房分别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万元) | ¥ 见正文 |
| 首次登载报刊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1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6-17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
| 项目名称 |
**市海秀路金桥新村C 座七层701号房等9套房分别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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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17日 |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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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海秀路金桥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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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1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1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203 号 |
住宅 |
76.5 |
20 |
|
| 2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2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300 号 |
住宅 |
76.5 |
20 |
|
| 3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3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309 号 |
住宅 |
76.5 |
20 |
|
| 4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4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447 号 |
住宅 |
76.5 |
20 |
|
| 5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1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448 号 |
住宅 |
79.2 |
20 |
|
| 6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2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405 号 |
住宅 |
79.2 |
20 |
|
| 7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3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406 号 |
住宅 |
79.2 |
20 |
|
| 8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4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449 号 |
住宅 |
79.2 |
20 |
|
| 9 |
金桥新村 B 座一层101 号房 |
76.12 |
琼(2023)**市不动产权 第 ****411 号 |
住宅 |
76.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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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情况 |
房屋建于1993年,钢筋混凝土结构,目前9套房屋均已空置。房屋位于**区繁华路段,交通便捷,周边学校、超市、银行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生活便利。标的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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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9套房屋评估值及挂牌价均不包含增值税。 2、房屋权利人均为海****公司,为转让方********公司,现由****全权办理房屋转让及产权变更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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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同挂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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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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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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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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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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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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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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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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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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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须符合**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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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屋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屋。标的物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3、意向受让方须提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踏勘,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77****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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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资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屋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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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1)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2)采用按揭方式:竞买方****银行办理,贷款所需材料由竞买方自行准备并办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执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交易所指定账户(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银行贷款(包括由****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公告期内报名每套房须缴纳保证金20万元,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标书代写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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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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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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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市海秀路金桥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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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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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6月17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购房资格码及《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6、《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已知悉”; 7、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摁手印(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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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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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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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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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1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 2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2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9:15 |
1000元 |
120秒 |
| 3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3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9:30 |
1000元 |
120秒 |
| 4 |
金桥新村 C 座七层704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9:45 |
1000元 |
120秒 |
| 5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1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10:00 |
1000元 |
120秒 |
| 6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2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10:15 |
1000元 |
120秒 |
| 7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3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10:30 |
1000元 |
120秒 |
| 8 |
金桥新村 C 座八层804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10:45 |
1000元 |
120秒 |
| 9 |
金桥新村 B 座一层101 号房 |
2024年5月17日9:00 |
2024年6月18日11:00 |
1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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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8034 孙女士 ****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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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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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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