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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整合项目设计开采(变更)(150万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建设规模:本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县庙沟门镇郝家沟村,矿井井田境界9.9782km2,采用“综合机械化”,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煤法,矿井生产能力为150万t/a。
建设地点:**省**市**县庙沟门镇郝家沟村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2****6777
下载验收组意见.pdf
下载******整合项目设计开采(变更)(150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最终稿)(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