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质量要求: | 以满足我司生产使用要求,按买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标准QJ/DT06.3132-2023中的内容执行:体积密度:复合绝热板≤1.0 g/cm3,发热绝热板≤1.25g/cm3,残余水分≤1.0%,抗折强度 ≥1.0MPa,导热系数,W/(m﹒k)≤0.25,W/(m﹒k),耐火度:复合绝热板迎钢面(重质层)≥1600℃、保温层(轻质层)≥1490℃,发热绝热板迎钢面(发热层)≥1580℃、保温层(轻质层)≥1490℃,发热值≥8500KJ/Kg,发热时间25-40min。 | |
- | 二、不合格品项目让步接收及商务处理: | 不合格品项目让步接收及商务处理:1、抗折强度每降低0.1MPa,降价2%,<0.5MPa退货。水分每超0.1,降价5%,>1.2退货。耐火度每降低20℃,降价4%,低于标准40℃(<40℃)退货。体积密度:1)超标准0.05g/cm3以内(<0.05),以标准值为基,每超出0.01g/cm3,降价4%; 2)超标准0.05g/cm3以外(≥0.05),以标准值为基,每超出0.01g/cm3,降价6%。 超出标准0.25g/cm3(>0.25)退货。卖方所供产品品质验收不合格的,退货或让步接收以买方判定为准,若退货,同时扣款100元/吨。交货时,附有质量证明书,盖公章的发货清单(有批次顺序号)一式伍份。如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家等标识。发货时务必将相关信息(包括货物名称、送货数量、送货车牌号、司机姓名、联系方式等)在发货前一天以传真或****供应处,到货以买方仓库实收的重量为准。要求上述产品满足现场使用,达不到要求无偿退换,同时扣款100元/吨。 | |
- | 三、运输及包装要求: | 汽车运输,送到买方指定卸料地点,一切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按买方要求合理包装,同时要采取三防措施。发货前将送货信息告知抚钢相应业务人员。1.卖方所供货物到达买方后,卸货中卖方应遵守买方管理规定。 2.卖方委派人员在买方厂区内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买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如在买方厂区范围内或在分选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设备、设施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的,由卖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处理事故的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给买方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 3.包装袋应符合GB/T10454最新版标准,对于因各类包装袋不符合标准,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卸货、买方倒运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设备、设施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的,由卖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处理事故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 | |
- | 四、供货期限: | 在2024年6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的期限时间内,根据买方要货量明细交货(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买方的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卖方合同),按使用分厂出具的使用说明及结算数量进行结算。 | |
- | 五、报价及付款: |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为准。根据实际能力报配套部分或全部数量(不允许报单一符号即选择性报价)。货到验收合格,使用单位使用一个月,产品质量使用稳定给出具使用结算说明,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结算一个月后付款(以军工商业承兑方式结算,买方不贴息)。 | |
- | 六、中标原则: | 最低价中标,可一家中标。 | |
- | 七、违约责任: | ①为保证合同履行,卖方同意交纳合同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卖方同意货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②在履行过程中经抚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扣减本批次货值50%作为补偿。③卖方须严格按买方需求数量交货。④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并对延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4—15天(含15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以上(不含30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为标准,卖方给予买方未交部分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⑤运输工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由于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及损失,由卖方承担。⑥如由于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补偿损失。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第一,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第二,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 | |
- | 八、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 | 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总额的2%为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在本单位有欠款的供应商,可以以欠款形式抵值保证金,需出具公函证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买方经济损失。 1、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书内容及附件内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4、依据《****集团采购平台在线招标收费规则》,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 元; 5、投标信誉保证金、标书费请汇至: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293****79385 行 号:104****04089 地 址:**市**区登**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 | |
- | 九、其它条款 | 在**特钢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 证明 贵公司抚****公司****公司货款______元,本次______招标,我公司愿把其中的________元作为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公章处: 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