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校区13个自助售货机投放场地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万元) |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1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5-30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经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2 |
项目名称 | ******校区13个自助售货机投放场地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30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校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咨询价 (元/年) | 挂牌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校区13个自助售货机投放场地整体招租 | 66300 | 66300 | 20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4年 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元) | 20000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标的分布 | 详见附件 | |||||
租赁用途 (经营范围) | 自助售货,可销售商品包括罐装或瓶装饮料类,预包装方便食品类、日常生活用品类等符合学生需求的物品,严格禁售烟、酒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物品。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咨询情况 | 咨询价 | 同挂牌价 | ||||
咨询基准日 | 2024年2月28日 | |||||
咨询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200732M 注册地:**市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经济类型: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6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委员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交易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在招租方资产租赁过程中,存在违约及不诚信行为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竞租;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招租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其直系亲属的不得参与竞租;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招租方参与招租的工作人员的不得参与竞租;通过参与本校区招租活动取得承租权但又放弃承租权的不得参与竞租;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各单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竞租。(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 3.自动售货机投入总成本不得低于20万元,每台不低于4000元。(需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报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向招租方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并支付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缴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5.该场地的清场工作由招租方负责。 6.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 7.承租方负责自助售货机安装及相关费用,承担使用过程中的电费。 8.服务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线路改造归招租方;自助售货机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承租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搬离,未按时搬离的设备出租方视为遗弃物处理。 9.其他未尽事宜按《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 2.****政府征收、收购、或学校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所提供的招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校区 |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30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5月30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缴纳2万元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公告规****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报价。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承诺函(按照上述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的第2、3项要求)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自助售货机投放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租赁期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校区13个自助售货机投放场地整体招租 | 5月17日 9:00 | 5月31日 9:00 | 5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时间及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8030 陈先生 ****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8002 | ||||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