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经理承诺函》)。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查询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9.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